新建雍澜路(大吴路至南城东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FHGJ-2025-02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雍澜路(大吴路至南城东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本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雍澜路(大吴路至南城东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长约 390 米,宽 30 米。占地面积约 12000 平米,包含道路、雨污水管道、交安设施安装、通讯管道、路灯等内容。其中******污水管径约为 DN400mm,******雨水管径约为 DN1200mm,******基坑深度小于 5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建雍澜路(大吴路至南城东路)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建雍澜路(大吴路至南城东路)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
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4日09时00分到2025年7月1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七项7.6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一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10时00分
******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一层会议室)
七、其他
7.1 招标范围:新建雍澜路(大吴路至南城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长约 390 米,宽 30 米。占地面积约 12000 平米,包含道路、雨污水管道、交安设施安装、通讯管道、路灯等内容。其中******污水管径约为 DN400mm,******雨水管径约为 DN1200mm,******基坑深度小于 5 米。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监理深度: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监理估算额:36.75万元。
7.2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7.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4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4日09时00分到2025年7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5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7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7.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一层******有限公司招标部)现场获取:
7.6.1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6.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6.3投标代表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被授权人近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是指社保缴费证明的开具日期或打印日期。
7.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承诺书及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李建军,联系电话:022-******)。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渔阳路北侧、光华路西侧
联系人:商立增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
联 系 人:高岩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