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函
(2025年度“禹王杯”奖评选申报工作)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根据《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评选办法》(皖水建设〔2023〕161号),现将2025年度“禹王杯”奖评选申报工作提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省境内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新建、改(扩)建水利工程(仅限拆除重建)。2024年12月31日前3年内已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运行一年以上;对于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以能够独立发挥功能的建筑物工程作为申报工程的,应完成由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投入使用验收并投入使用运行一年以上。
2022年3月14日前报备创优计划的,其投资规模按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独立发挥功能和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工程概算)不低于2000万元且主要承建单位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执行;2022年3月14日以后报备创优计划的,其投资规模按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独立发挥功能和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工程概算)不低于3000万元且主要承建单位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执行,2023年3月7日以后报备创优计划的项目,其工程规模还应满足《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评选办法》(皖水建设〔2023〕161号)要求。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一)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省水利厅;省级组建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直接申报。
(二)申报单位通过“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网址:
******:8046/#/index/home)创优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申报指南及操作提示将相关信息及资料上传至系统。三、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申报表》(文件下载详见申报系统-申报指南管理模块)。
(二)工程简介。主要反映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程效益和社会影响、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及工程亮点等,篇幅建议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参建施工申报单位签订的合同,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投资规模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项目建设过程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五)工程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阶段验收鉴定书,全过程检测报告。
(六)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七)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关键部位亮点和特色的照片或平面布置图,照片不少于20张。
(八)视频资料。
申报材料除在网上按照要求上传外,申报材料还应整理成册(a4规格软封面,正反面装订),提供纸质版1份。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安徽省水利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指南》。
四、工作要求
(一)“禹王杯”奖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
(二)工程所在地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资料审核,对主要贡献单位、主要贡献人等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项目参评资格。
(三)网上提交、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至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联系人:厅水利工程建设处辛志刚
联系电话:0551-
******联系人: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赵贵根
联系电话:0551-
******邮箱:
******2025年2月28日
******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