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煤基新材料项目煤气化装置专有技术许可、专有设备采购、工艺技术包编制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54XZ1QH0049
******有限责任公司煤基新材料项目煤气化装置专有技术许可、专有设备采购、工艺技术包编制及技术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责任公司煤基新材料项目煤气化装置专有技术许可、专有设备采购、工艺技术包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有限责任公司煤基新材料项目
2.2 项目概况:
该项目以新疆能源自有三塘湖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原煤为原料生产甲醇,并利用甲醇生产新型煤基新材料;煤气化装置拟采用3台2000t/d半废锅流程的干粉加压气化工艺技术制备粗合成气,粗合成气经管道送出至下游装置。项目年消耗煤炭305.58万吨,项目占地约1600亩,建设总投资为171.3亿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45.57亿元(不含增值税))。
2.3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工业园区条湖区。
2.4招标范围:
为煤气化专有技术许可、工艺技术包编制、专有设备制造和供货、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完成本次招标范围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粉煤气化专利技术(提供扫描件)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具有单台气化炉有效合成气量10万Nm3/h及以上干粉煤气化废锅流程(含执行中)业绩1个(同一工厂多台套按1个业绩算)。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产能及技术指标及双方盖章签字页。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一项单台气化炉有效合成气量10万Nm3/h及以上干粉煤气化废锅流程(含执行中)项目业绩(同一工厂多台套按1个业绩算)。须提供证明材料(业绩可以是合同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
投标人至少为项目负责人缴纳了6个月社保(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连续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5信誉要求:(1) 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 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 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6投标人近3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及不良记录,且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北京时间,每日10:00-19:00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 年3月21日 11:00 分******有限公司开标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
联系人:袁平安
电话:******
电子信箱:x******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人:王志、李云飞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