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17:38:12 点击: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睢县财采磋-2025-5
******保健院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8000.00元
最高限价:298000.00元
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便携式彩超 |
1套 |
298000.00 |
298000.00 |
298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保健院
5.2采购内容: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质保期:三年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8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9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如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北街18号盛世经纬B座4楼413)。
3.方式:获取文件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磋商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内容。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
4.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北街18号盛世经纬B座4楼41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北街18号盛世经纬B座4楼41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址:河南省睢县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兴华北街18号盛世经纬B座4楼
联系人:葛明博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明博
联系方式:0371-******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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